欢迎您访问洛南县人大常委会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好建议 催生出好政策

来源:洛南县人大办  发布:admin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4-05
      

好建议 催生出好政策

——洛南县人大201392号建议办理侧记

作者:陶继续

 近日笔者了解到,陕西省洛南县已认证家庭农场800户,生态农场占到50%以上,发展专业合作社7个,成功开创了农企双赢的新型发展路子。这一农业发展模式的变化,还要从县政府办理一件代表建议说起。

现状:让代表再度关注

去年2月26日洛南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人大代表赵虎存提出《关于农村撂荒地管理和土地流转的建议》(92号)。当笔者走访他时,他说,现在七村八庄撂荒地很多,很多人都希望把这些土地集中起来搞种养业,我拾掇的土地近400亩,没有相关政策,不敢往地里投入。

同样,石门镇惠源核桃专业合作社的苗霞也深有同感。她说:“我的核桃园,从栽树到现在的盛果期辛苦了8年,土地合同马上就到期,我心里很纠结”。

洛南是一个农业大县,有耕地67.6万亩 ,如何走出小家小户2-3亩土地的粗放耕作方式,建立现代的农业发展模式,许多人等待着、期盼着……

办理:让政策释放潜能

“代表的建议,就是百姓的呼声,不能给代表大白条”,常务副县长王宇鹏说。《关于农村撂荒地管理和土地流转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办理建议之一,7名县级领导分头包抓了建议办理工作。

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程虎及时深入到一线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亲自参与制定了《洛南县加快土地流转的发展家庭农场实施意见》,印发全县,广泛宣讲。

《实施意见》明确了土地流转按照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由土地转出、转入方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双方情况进行核实登记,进行收益评估,作为中介人,促双方进行流转价格、期限洽谈,达成意向,签订合同即可流转,土地流转期限由双方根据经营项目确定,农民流转土地后离乡进城,其承包土地不收回、不调整。同时还制定有很多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条件家庭发展家庭农场。诸如,开通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家庭农场自产产品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家庭农场优先安排涉农贴息贷款,对一次性集中连片流转土地20亩以上兴办家庭农场者,对转出方每亩10元奖励,对兴办养殖类家庭农场年营业收入超5万元者,奖励300010000元。

发展:让农民激发活力

“一石激起千层浪”。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政策的出台,让希望在土地上实现小康梦的农民,心理踏实,步履加快。

城关镇丰陵塬千亩核桃园一派忙碌,扩盘、涂白好似热闹;三要镇罗村蚕桑产业示范园区新修建的高标准蚕室整洁美观,设施一应俱全;景村镇鹿池川2000亩土地集约开发,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6300平方米的科技馆里各种新颖的现代栽培技术使人耳目一新;茄子种植大户李社娃欣喜地说:“现在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更清了,我搞这蔬菜大棚收益很好,真是想到我们老百姓的心里去了。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县政府拿出1000万的奖补资金,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利用家庭农场+超市家庭农场+配送+销售终端等方式,提高家庭农场生态农产品的销售能力。目前,全县已认证家庭农场740户,计划到十二五末,全县50%以上承包土地得到流转,家庭农场发展到2000家以上。好建议催生出好政策,好政策引领大发展。

 

洛南县人大常委会主办    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办    洛南县电子政务中心技术支持

网站投稿邮箱:luonanrd@163.com        陕ICP备12007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