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拓宽增收渠道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关于促进洛南县农民增收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刘文革
近年来,洛南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农民增收有关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步推进,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显著成效。今年7月以来,笔者带队深入城关街办、四皓街办、保安、洛源等12个镇办的35个村(社区),通过入户走访、现场查看、汇报座谈、行业部门了解等方式,对全县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洛南县农村居民收入现状
(一)收入绝对值总量较全市平均水平差距逐年拉大
2018年至2022年,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全市差距来看,2018年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780元,总量位列全市第五,比全市平均水平低332元。2019年比全市水平低381元,2020年比全市水平低411元,2021年比全市水平低469元,2022年我(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4元,总量位列全市第四,比全市平均水平低537元。这表现出全县农村居民收入基数小,收入水平与全市差距逐年拉大。
商洛市各县(区)近五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单位:元) |
||||||||
年份 |
全市 |
商州 |
洛南 |
丹凤 |
商南 |
山阳 |
镇安 |
柞水县 |
2022 |
12781 |
13731 |
12244 |
12040 |
11129 |
13655 |
12898 |
12219 |
2021 |
11969 |
12870 |
11500 |
11268 |
10415 |
12755 |
12059 |
11446 |
2020 |
10773 |
11598 |
10362 |
10120 |
9345 |
11499 |
10840 |
10304 |
2019 |
10025 |
10806 |
9644 |
9409 |
8680 |
10692 |
10089 |
9572 |
2018 |
9112 |
9820 |
8780 |
8550 |
7870 |
9725 |
9160 |
9690 |
(二)2022年收入增幅较低且排名靠后
从2022年全市各县(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看,洛南县增速排名全市倒数第二,低于全市水平0.3个百分点,较位列全市第一的山阳县低了0.6个百分点。
商洛市各县(区)2021-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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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全市 |
商州 |
洛南 |
丹凤 |
商南 |
山阳 |
镇安 |
柞水县 |
2022 |
12781 |
13731 |
12244 |
12040 |
11129 |
13655 |
12898 |
12219 |
2021 |
11969 |
12870 |
11500 |
11268 |
10415 |
12755 |
12059 |
11446 |
增长 速度 |
6.8 |
6.7 |
6.5 |
6.9 |
6.9 |
7.1 |
7.0 |
6.8 |
(三)收入结构比较平稳,但工资性收入波动较大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2018至2022年,洛南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及转移净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增收有力。从收入结构比重看,五年来,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最大,但波动较大,2018年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1.77%,2020年降低至38.84%,2021年呈现止跌回升,2022年占总收入比例增长到39.05%;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基本稳定,财产净收入在2022年所占比重仅为0.55%;转移净收入所占比重略有增长,其中2018年为33.76%,2022年占到总收入的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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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人均可支配收入净值 |
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比重(%) |
|||||||||
人均可支配收 |
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元)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比重 |
||||||||
工
资 收 入 |
经
营
收 |
财 |
转
移
收 |
工
资 收 入 |
经
营
收 |
财 |
转
移
收 |
||||
2018年 |
8780 |
3667 |
2130 |
19 |
2964 |
— |
41.77 |
24.26 |
0.22 |
33.76 |
|
2019年 |
9644 |
3748 |
2464 |
54 |
3378 |
— |
38.86 |
25.55 |
0.56 |
35.03 |
|
2020年 |
10362 |
4025 |
2630 |
58 |
3649 |
— |
38.84 |
25.38 |
0.56 |
35.22 |
|
2021年 |
11500 |
4488 |
2894 |
63 |
4054 |
— |
39.03 |
25.17 |
0.55 |
35.25 |
|
2022年 |
12244 |
4781 |
3071 |
67 |
4325 |
— |
39.05 |
25.08 |
0.55 |
35.32 |
(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异较大
五年来,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差异较大,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9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0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达2.66。2022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缩小到2.44,但差距仍较为明显,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任重道远。
商洛市各县(区)近五年期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收入类别 |
年份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3390 |
25400 |
26531 |
28614 |
29831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8780 |
9644 |
10362 |
11500 |
12244 |
收入比 |
2.66 |
2.63 |
2.56 |
2.49 |
2.44 |
(五)2023年上半年收入增幅态势良好
今年上半年,洛南县及时出台粮食生产、撂荒地复耕、产业发展奖补等政策,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1万亩,撂荒地复耕0.5万亩。推动“果烟菌药畜菜”六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新增稳定就业3800余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经济收入约10.2亿元。2023年上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40元(全省8450元,全市732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0元,同比增长8.5%(全省7.9%,全市8.2%),增速较一季度7.6%增长0.9个百分点,增幅位列全市第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居全市第三,与一季度一致,增收水平排位前进1个位次。
二、困难和问题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放缓。近几年经济发展面临风险挑战日益加大,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疫情结束后,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还不稳定,虽然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在收入结构中占比不断提升,但增长速度缓慢。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加之缺乏专业技能,大多数从事简单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工资提升空间较窄,工资性收入增长动力较弱,农村居民整体收入增长状况面临较大压力。
(二)产业链条短且龙头企业少。农业的价值增值空间在产业链的上下游。虽然我县农业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较大,但是种子、种苗、加工、运输等服务配套不够完善,销售信息服务不够畅通,特色产业链条短、层次低,存在有产品没产业、有特色没规模的问题。现有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贮藏、包装、销售体系不完善,基地、农户、市场之间联结不紧密,转化增值能力弱,品质优势、品牌效应发挥作用不充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够有力,多数农业经营主体以生产初级农产品为主,农业附加值低,增收带动效果不明显。
(三)农业结构不合理。种植结构不合理,反季节农产品等高效作物品种种植较少,种植结构不够优化,缺乏竞争优势,经济效益不高。区域农业发展不平衡,寺耳、巡检、洛源等镇地处高寒偏远区域,立地条件、气候温度等相对较差,农业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土地流转率不足20%,农业规模化经营比重不高,经营方式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导致生产资料、经营成本高,农业发展效益低。
(四)农民支出负担加重。当前全县农村居民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学费、医疗费、人情往来、改善生产和家庭生活等费用,调研显示随着生产生活资料的价格日渐增长,农业生产费用家庭日常费用支出所占总支出比重较大,达到63.3%,导致一些并不富裕的家庭支出过大,经济负担加重。
(五)财政支持力度较小。洛南县财政自给率较低,加之近年来连续遭受暴雨洪灾,经济损失严重,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资金支出压力较大,同时,依靠县级财政保障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所需资金投入压力较大,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拉动效益有限。
三、对策建议
牢牢把握增加农民收入这条主线,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就业创业为抓手、以政策引导为支撑,多措并举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一)立足资源优势,壮大主导产业。一是持续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持续落实“8+X”脱贫产业奖补、撂荒地复耕等政策,坚定不移支持“果烟菌药畜菜”六大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加经营性收入。二是培育农业增收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与订单农业,农民经营性增收渠道。三是挖掘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传统特色食品,用好“洛味缘”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等,多措并举增加农民产业收入。
(二)鼓励支持就业,拓宽就业渠道。一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开展农村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摸底,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转移输出就业相结合,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着力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劳务品牌,以品牌示范引领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二是加强务工技能培训。发挥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劳动密集型产业技能人才培训,支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确保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比重持续提升。三是拓展务工就业渠道。坚持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和季节性务工相结合,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村劳动力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务工增收。四是强化务工服务管理。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推动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依法维护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加强工资支付动态监测和实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
(三)强化要素保障,发展集体经济。一是对集体闲置的“四边”地、“四荒”地和闲置学校用地规范管理,通过集体资产运营组织,以发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盘活利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依靠产业项目和招商引资相结合,探索利用集体土地、林地等资源做好“生态+”文章。三是优化政策,继续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县、镇项目和园区建设,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项目园区收益的分红办法,增加农民股权分红收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完善增收政策。一是突出增收政策的差异性,将有限的政策资源更多地向增收困难区域和群体倾斜。二是突出财政支持方式的引导性。利用市场机制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促进农民增收。三是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关键性。将工作重心转向放宽政策限制、规范市场运行、营造良好增收环境等方面,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设政策,充分释放、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五)统筹财政资金,加大社会帮扶。一是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在年度财政计划范围内优先安排农村居民关心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方面的资金支出,逐步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二是财政资金应重点投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产业发展方面,重点培养新产业、绿色可持续产业和新业态,资金使用应由“补贴发放”转向“循环使用”的良性投入路径。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适当增加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特殊社会群体权重,及时足额发放农村低保、残疾人补助、特困供养资金,切实提升社会兜底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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