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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来源:洛南县人大办  发布:洛南县人大办  作者:冀亚锋  发布时间:2024-11-26
      

11月26日上午,洛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晓红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新其、孙占良、唐芳及26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洛南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洛南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8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洛南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洛南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对洛南县选举产生的商洛市五届人大代表开展了述职评议。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改落实,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效;要理顺管理体制,夯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持续推动国有资源资产资金保值增值;要强化要素保障,壮大乡村产业,补齐短板弱项,努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县人民法院要提高法治意识,完善管理机制,注重联动协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新任命人员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方向,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中心大局,心系人民群众,坚守为民理念,加强自我监督,清正廉洁从政,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干劲,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为洛南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志博,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礼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家锋及县监委、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在洛市五届人大代表及部分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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