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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

来源:洛南县人大办  发布:admin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4-05
      

关于洛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218日在洛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俊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县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在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广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密围绕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接到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时交办,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

一、建议办理情况

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县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共125件,其中,属于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18件,占建议总数的14.4%;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47 件,占建议总数的37.6%;属于社会事业方面的27件,占建议总数的21.6%;属于民主法制方面的5件,占建议总数的4%;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6件,占建议总数的4.8%;属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9件,占建议总数的7.2 %;属于其它方面的13件,占建议总数的10.4%。这些建议都是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建议。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这些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向代表逐一作了答复,办复率达到100%,办复进度较上年整体提前了1个多月。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9件,占建议总数的47.2这类建议涉及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涉及问题基本具备解决的条件,通过努力基本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如对赵虎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撂荒地管理和土地流转建议》(92号)和陈飞鹏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第69号),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洛南县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实施意见》,在县委十八届四次全会上以洛办发〔201366文件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基本程序、基本政策,放宽了流转端口,加大了奖补力度,有效释放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巨大潜力。对杨淑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洛源、保安两镇建立洋芋良种培养基地的建议》(第6号),在2012年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引进脱毒原种10万吨和一级种100余吨,在洛源镇涧坪村、黑障村、老庄村、桃坪村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面积1529亩,初步建立起“三级三代”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推广体系,为我县洋芋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种源基础。对郭耀民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补贴的建议》(第70号),县政府坚持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对村干部工资进行大幅调整,调整后的村级正职每人年生活补贴标准10000元,同比增加3600元,村级副职和两委会成员每人年生活补贴标准8000元,增加3600元,组干部每人年生活补贴标准1000元,增加200元,全县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对郝振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建设“美丽洛南”的建议》(第8号),县政府高度重视, 精心谋划,组织专门班子精心起草,编制完成了《洛南美·洛南梦十年纲要》,从山水美、人文美、居业美、教医美、老幼美入手,建立了“洛南美梦(MM)105标体系”,描绘了“美丽洛南”的目标蓝图,确定了筑梦圆梦路线图,发出了建设“富裕洛南、和谐洛南、美丽洛南”总动员,有力推进“美丽洛南”建设。对杨华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门口学生安全的建议》(第27号),县政府将其作为一项惠民实事来抓,积极采取措施,责成县交警大队在上学、放学时增派执勤警力,设立护学岗,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车辆绕行,使广大学生特别是县城西小、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同时,其他涉及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议也得到了各承办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办理工作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共56件,占建议总数的44.8这类建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其所涉及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和制约。对于此类问题,县政府坚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类排队,尽力而为,主动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予以解决。有的已制定了工作方案,正在组织实施;有的已列入有关计划,正在逐步推进。如对罗正力、李海英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景丹路进行修复的建议》(第46),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结合市政府实施“一体两翼”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全力推进。目前,县政府已制定印发了《景丹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该工程已启动招标程序,即将动工建设。洪秀珍、张惠民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级公立医院床位和人员编制的建议》(第6),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对此,县政府责成卫生部门结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合理调整床位设置、逐步增加人员编制的原则,拟定了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床位和人员编制调增方案,正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组织实施,其中县医院已率先实施,床位数由原来的220张增加到332张,人员编制由原来的224名增加到365名,分别增长51%63%

其它一些关于道路修复、桥梁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的建议,有的因未赶上当年的项目计划,有的因批复未下达等原因,无法在当年落实。对于这些建议,县政府经过研究梳理,已优先将所涉及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力争国家支持,逐年予以实施。

(三)建议所提问题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解决或所提问题供有关部门参考的10件,占建议总数的8%。如对罗正力、郭民成等10名代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给景村街新建社区幼儿园的意见》(第52号),县政府责成县教体局进行了全面调查,认为景村镇原有镇中心幼儿园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所标准化的全日制幼儿园势在必行。根据景村街社区建设规划和现有幼儿园、学前班现状可在景村街社区新建一所规模6个班,容纳180-210人,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全日制幼儿园。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无力投资修建,需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短期内难以启动建设。又如陶当芹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城关镇陶岭社区3个组水泥路的建议》(第31号),目前全县还有53个行政村尚未修建水泥路,加之全省在上一轮农村水泥路建设结束后,一直未下达村组特别是通组水泥路项目计划,该建议暂时还无法实施。

另外,还有一些关于农网改造、便民桥修建、人畜安全饮水、有线电视和增加编制、经费等方面的建议,由于受国家投资计划、现行政策和县级财力等因素制约,也暂时未能落实。县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优先考虑,持续关注,力争尽快加以解决。

二、主要做法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坚持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对代表尊重、向代表负责、让代表满意的精神,按照“抓交办、明责任,抓载体、求实效,抓规范、提质量,抓督查、保落实,抓回访、促沟通,确保代表满意”的“五抓一确保”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方案,强化保障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圆满完成了建议办理任务。突出抓了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始终把办好县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政府工作的切入点,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力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健全机构。2013年初及时研究,调整充实了县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政府督查室及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办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副主任、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也普遍成立了相应机构,确定专人主抓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及时交办。认真研究制定了办理方案, 于325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将125件建议交由县政府31个工作部门和7镇具体办理,落实目标责任,严明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普遍实行定分管领导、定承办股室、定主办人员、定办理时限、定质量要求的“五定”责任制,对各自承办建议认真梳理研究,逐一制定方案,着力推进办理工作。三是领导包抓。坚持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一把手”工程,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县政府明确规定,建议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县政府负责。同时建立县政府领导包抓制度,对《关于农村撂荒地管理和土地流转建议》(第92号)等7件重点建议,确定县政府7名县级领导牵头包抓。办理过程中,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包抓建议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坚持做到 “三个亲自”,即亲自深入一线调研包抓,亲自牵头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亲自审核对代表的答复函,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扎实开展。2013年以来,县政府领导就建议有关议题召开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项问题会等会议达20余次。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明确规范要求。研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编印了复函例选,对交办、承办、回访、复函格式和办复时限等各个方面和环节提出全面规范和严格要求。对所有建议先由承办部门提出答复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查同意,送县政府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印送各位人大代表。二是狠抓办前走访。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人大建议办前走访的通知》,大力倡导“两先一后”(先走访调研、先制定方案,后办理)的建议办理工作模式,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办前走访调研,充分了解代表意图,切实制定办理方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再按要求进行办复。工作过程中,县发改、环保、电力等大部分承办部门及时认真开展办前走访,变过去的“背靠背”为现在的“面对面”,受到代表肯定。三是严格审查把关。重视和加强了对答复函的审核把关工作,在县政府督查室确定3名工作人员逐件对答复函进行审核,严格实行“三不规定”,即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签字的不予受理,格式不规范的不予核准,答复不成熟的不得擅自回复”。在对代表建议办复上基本做到了态度谦和,语言诚恳,答复明确,格式规范,从源头上保证了办复质量。

(三)强化办理措施。一方面,坚持分类施策。对条件成熟、允许解决的,强化措施,加快办理,限时解决;对条件不够成熟、存在一定难度的,积极研拟对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坚持实事求是向代表作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和解释,求得谅解和理解。另一方面,强化实效措施。坚持结合实际,对重点建议有关问题优先研究、有关项目优先安排、有关工作优先推进、有关资金优先保障,强化建议办理工作的载体支撑、项目支撑,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办理实效。如对郝振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双创”工作有序开展的议案》(第10号),县政府认真研究,在继续坚持和完善“一控二改三治乱”、“四整治两创建”等措施的基础上,及时启动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力求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精细管理、常态管理。在饮食市场整治和建设方面,实行项目化推进,投入资金近500余万元,启动建设了4个饮食果蔬及综合市场,其中龙山综合市场等两个已建成,粮食局小吃城主体已完工;在垃圾清运方面,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全面淘汰了铁制垃圾箱,配备移动式塑料垃圾筒300个,安装地埋式垃圾箱11个,购置挂臂式垃圾车1台,建成垃圾中转站1座。对何海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硬化陶杨路解决沿岸群众通行困难的议案》,克服财政资金短缺、征迁难度较大等不利因素,千方百计筹资2200万元,启动实施了陶杨路(滨河东路)改造工程,目前征地拆迁已全面到位,路基和综合管网工程已建成,计划于20146月份建成投用,将有效改善该区域群众交通出行条件。这些建议办理措施,载体精、抓手实、含金量高,有力保证了办理实效。

(四)严格督查回访。一是加强督查。县政府督查室把建议办复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坚持在建议交办后,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力促办复任务保质按时完成。特别是今年5月初,联合县人大办,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集中上门督查,督查情况通报全县,有力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确保了办复任务保质按时完成。同时,对于今年8月份县人大组织的专门检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和代表不满意的34件建议,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分类交办,明确目标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加强与代表沟通,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满意率。二是积极回访。持协商于办复之前,回访于办复之后,由县政府督查室统一制作回访登记表,责成各承办部门将回访登记表与答复函一并送达代表,由所回访的代表逐一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县政府督查室收集整理,及时通报,作为评判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回访面达到100%,走访面达到80%三是严格考核。坚持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各承办单位抓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考核通报,适时评议表彰,切实增强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压力和动力,促进建议办理工作上水平。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尽管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怀指导和人民代表的积极监督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县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和人民代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办理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建议还没有完全办理到位。二是“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代表还不够满意,办理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回访代表工作还有欠缺,走访代表的制度还需进一步严格落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进一步凝聚办理工作共识。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学习教育,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和宗旨观念,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惠及群众作为办理工作的核心目标,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开展三大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限时办复与实效办理相结合,倡导建议办理工作项目化推进真正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疑点”问题解决好、落实好。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把对办理工作的督办落实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机制,改进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真正实现办理工作向落实型转变。

三是进一步搞好办理工作回访。建立健全对代表的回访工作制度,及时对回访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力争使回访率达到100%走访面达到80%以上,通过全回访、大走访,促进落实,增进了解,密切与代表群众的联系。

四是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找准症结,创新办理工作思路,完善办理工作制度,特别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包抓重点建议制度、承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建议办理督查考评制度,认真落实复函审查把关有关规定。依靠制度,规范办理工作行为,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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