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晓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占良、唐芳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县委二十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对标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任务,细化人大改革举措,切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压紧压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要全面系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健全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机制,持续开展主任会议成员走访联系代表活动,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要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机制,最大限度听取民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洛南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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