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占武带领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秦立争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永丰镇、司法局和科教体局,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落实“以奖代补”措施,进一步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二要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满足各类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三要强化专兼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四要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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