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光带领视察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其,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秦立争陪同调研。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景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麻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永丰镇法庭诉调对接中心、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等地,查阅了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充分了解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人民调解员选任、培训和履职保障等情况,对我县目前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给予肯定。
视察组指出,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把人民调解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视察组强调,一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满。二要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引导具有一定法律、政策的人才加入调解队伍,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要不断完善阵地建设。夯实硬件设施基础,健全奖励表彰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的提档升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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