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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洛南县人大办  发布:洛南县人大办  作者:张强民  发布时间:2024-08-14
      

8月13日,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芳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樊岳陪同检查,副县长宋少辉参加汇报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洛南县康源康养医疗保健有限公司、保安镇芸瑞合作社五味子基地、永丰镇卫生院中医馆、永丰镇冀洼村卫生室(中医阁)、洛南慈爱中医专科医院、城关街道卫生院中医馆、县中医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

汇报座谈会上,检查组观看了我县创建中医药示范县汇报专题片,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各自职责职能作了补充汇报,检查组成员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唐芳指出,中医药“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对标落实法规条文,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中医药各项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健康洛南”、打造康养之都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还存在法律责任意识淡薄、服务能力相对较弱、人才队伍发展缓慢、中药材质量和产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等问题。

唐芳要求,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关注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信任中医药、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在支持规范社会办医上下功夫,依托优势中医医疗机构团队,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要探索建立引进、培养、留住中医药人才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要结合实际制定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落实优惠政策,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引进知名药企入驻洛南,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升竞争力,大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壮大。要健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洛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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