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赟带领调研组来洛南县开展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洛南县音乐小镇静板书传习基地、皮影戏传习基地和伶伦文化研究院、非遗小剧场,通过实地查看文化保护传承平台建设、观看本地民歌展演等方式,深入调研我县陕南民歌的保护传承和融合发展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洛南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征集了县文旅局及剧团、文化馆、民歌表演者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洛南的民歌表演令人振奋,谁说陕南无民歌”,充分肯定了洛南在民歌传承、发掘、展演等方面的工作。调研组强调,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陕南民歌的保护和传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了商洛、汉中、安康三市协同开展民歌保护传承立法工作。要求洛南县及相关县区以本次立法工作为契机,打响陕南民歌品牌;《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洛南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全面实施《条例》,加强保护规划、资源摸底、人才培养、支持管理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会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希望洛南勇做陕南民歌的示范,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军,县委书记杨长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方德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民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芳一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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