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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洛南县人大办  发布:admin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4-05
      

浅谈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寺坡镇人大主席   张书社

    乡镇人大处于人大工作的最基层,最前沿,在整个人大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近年来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关怀指导下,乡镇人大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实事求是的讲,目前乡镇人大的工作与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与上级人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根据自已近三十年乡镇工作的经历和近年来担任人大主席的亲身体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肤浅的认识,仅供参考。

一、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乡镇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不是人大,同时,农村基层工作都是硬任务,而人大工作没有破指标,主张虚化人大,还有人甚至认为,既然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人民的利益,还要人大干什么,以及人大是“二线”,是群团组织,等等,都反映出了人们对乡镇权力分配和运行状况,包括对人大性质与地位认识上的成见和偏差。

(二)乡镇人大履行监督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有较大的差距;一是缺乏监督机制,难以监督,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监督也就相对困难,乡镇人大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仅靠人大主席一人唱“独角戏”,这就从客观上导致了乡镇人大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孤掌难鸣”直接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监管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加之还要用大部分精力去完成党委、政府的一些具体工作,直接影响了本职的工作开展,导致监督职能的错位。二是个别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大这个监督主体没有摆在重要位置,与政府“一把手”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把人大的监督当作“找麻烦”,从内心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是乡镇核心决策者,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就连人大本身专项经费也把握在镇长手中,这就使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就正常的视察评议政府某项工作和某个单位也要与政府领导沟通,取得其同意,这就造成监督的“敷衍应付“流于形式。三是乡镇人大会议的状况也不利于职权的行使,虽然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能够保证召开,但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会期过短,不能保证代表的议政时间,人代会闭会期间,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人大决定的,可能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三)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履职积极性不高,少数代表的素质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履职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代表角色的认识不到位,将人民代表视为一种荣誉称号,而不是一种职务,将代表的职责看作“额外负担”,缺乏代表的责任意识,不能全心全意代表选民,二是少数代表素质不高,不能胜任代表工作,个别代表文化水平较低,参加会议和活动一言不发。

(四)代表执行职务保障条件不足。从时间保障来看,乡镇人大代表分布在不同岗位,从事不同的职业,代表如要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必须以人大主席团统一组织为前提,否则代表所在单位不会安排单独时间给代表从事活动,农村代表外出务工比较多,也造成召集困难,活动难以开展,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经费和津贴比较低也影响了代表的议政积极性。

(五)工作制度不健全。自1954年宪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来,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大设有常务委员会,工作比较规范,但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虽然有法定的职责,而日常工作主要由人大主席一人组织、协调,其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加之一些规定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正常执行,给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带来了很的的不便。

二、改进工作的对策

(一)、要正确处理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乡镇党委要从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人大的工作,使乡镇人大在地方事务管理中有职有权。通过人大的工作将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群众的意愿,要认识到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为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和监管与被监督的关系,凡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请人大审议通过。乡镇人大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政府必经认真执行。

(二)、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

人大依法对政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主要职权,这既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客观的讲,在乡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权力分配方面,虽然没有县以上规范和清晰,但监督的职能决不能放弃,要转变思想观念,走出“监督就是唱对台戏”的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大胆开展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既不越权,又不失职。

(三)、不断加强乡镇人大和人民代表队伍建设

1、加强乡镇人大队伍建设,每个乡镇应配备一名专职办公人员,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三个大体一样,即:一是年龄结构大体一样;二是提拔交流使用大体一样;三是待遇和办公设置条件大体一样,并由上级党委、人大进行专项检查落实。

2、加强人大工作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拓宽人大干部知识视野,由门外汉变为“行家里手”。

3、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严格按照代表当选条件,把好代表“进口”关,当选代表必须具备应有的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之能,这样才能担当起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任,不应一味追求这样那样比例要求。

4、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要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着力提高全社会民主法制意识和人大意识。

5、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针对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县人大设立基层工委,指导和帮助乡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开展的各项活动,使乡镇人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建议乡镇人大经费单列,保证乡镇人大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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