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干部要严于律己
——薄熙来腐败案件的警示
洛源镇人大主席 姬海水
在认真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对薄熙来腐败案处理结果的通报》后,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体会很深,思绪浓重。作为一名人大干部,站在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联系着广大人民群众和人民代表,更应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楷模。
认真分析薄熙来腐败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作为党的高级领导,主要原因是自己放纵私欲、放纵自我、放纵职权、放纵监督导致的最终结果。由于放纵政治和法纪学习,不注重政治理论和法纪意识修养,认识错位,从而造成自身免疫力极差,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不能自律,私欲膨胀,没有守住“廉洁自律”这个基本防线,最终受到法纪的严惩,为放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教训。
从古到今众多的腐败案提醒人们;领导干部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常怀“律己之心”,防微杜渐,严格要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否则,如果放纵自己,放弃政治理论和法纪学习,利欲熏心,最终将走向犯罪道路,必将受到法纪的严厉惩罚,留下千古臭名,遗憾终生。
所谓“律己”就是用法律、规则、纪律、要求等来自觉约束自己。严于律己是一种美德,是人大干部为官做人的本色,是共产党员应具有的思想品格。纵观古今中外贤者伟人和有志有识有为之士,无一例外都是能够严于律己,正确把握自己,守正求真,不随俗流,自觉远离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留下千古英名。对于人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严于律己不仅是个人拒腐防变、永葆清廉本色的修养方式,也是廉洁从政的明确要求。一个不懂得律己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道德高尚、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注重律己的党员干部,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称职、受群众拥戴的干部;一个放弃律己的领导干部必将经不住金钱、权力、美色的诱惑,私欲膨胀,成为人民的蛀虫,最终走向深渊,害人害己。严于律己,即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负责,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也是对自己的高度负责。严于律己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仔细分析薄熙来腐败案中,导致他自己坠落的原因,就是放弃理想信念,放松自我要求,放纵个人私欲开始的,发展到大肆收受贿赂,贪图美色,滥用职权,最后走向犯罪。试想,如果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不法分子又怎奈何得了,又从哪里寻找突破口呢?所以,领导干部只有切实严于律己,才能有效地抵御来自各个方面的诱惑。我认为,人大干部要严于律己,必须重点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灵魂。人大干部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小事面前严于律己。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丧失,是人的生命丧失。坚持理想信念是一个自觉的自我改造过程。“打铁先要本身硬”,人大干部履行监督职责,就必须自觉地把理想信念、严于律己作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的自觉行动。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肩负的重任鞭策自己,以坚强的信念鼓励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就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更好的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要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正确对待名利
“千丈之提,以蝼蚁之穴溃,百丈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剖析腐败分子走向犯罪的心理历程,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名利得失,经不住诱惑,心存娆幸,从接受吃请和小恩小惠开始,由放松到放纵,贪欲越来越大,逐渐发展到大肆收受贿赂,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不能自拔。众多的沉痛教训说明,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人大干部在开展廉政教育时,不从思想上去认识,总是认为没有那样的权力、机会,这是非常危险的认识,有了这种思想的存在,在小事小件上不警惕,当人民把权力交给你时,你可能经不住诱惑,必将丧失理智,私欲膨胀,一步步走向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如果有这种认识存在,人民不会给你权力和机会,也不敢给你权力和机会。广大人大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心态,正确对待名利,严格律己,防微杜渐。要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切不可产生娆幸心理,为得一时之利,自毁前程。要以腐败分子的教训为镜鉴,把律己贯穿于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从自身的生活作风抓起,从小事小节抓起,加强世界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改造,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未雨绸繆,防患于未然。
三、要持之以恒的做到严于律己
律己是一种自我修养,自我约束,需要坚忍不拔的毅力。一个人一事一时做到律己并不难,但要真正做到时刻律己,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试玉要烧三天满,辩才须待七年期“。从近几年发生的领导腐败案看出,一些干部党员在刚走向领导岗位时,都能做到严于律己,时时提醒自己不违法违纪,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升迁,环境的变化,有的人渐渐放松了自我约束,在权、钱、色等严峻考验面前败下阵来。作为党教育多年的干部,他们对是非界限、政策界限、法律界限不可能不清楚,之所以明知故犯、轻而走险、知法犯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一种内在的“定力”,不能把 “严于律己”做到持之以恒。“看得破,忍不过”,由此可见,严于律己不是一时一事的小事,人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其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用自己的意志和毅力打一场持久战。要持之以恒,把律己作为经常性的要求,不断严格对照检查自己,真正做到淡泊名利,一心为民,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坚决不被“糖弹”迷惑。
人大干部一定要坚持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把“严于律己”作为思想道德和党性修养的座右铭,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到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永葆人大干部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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