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法制委办公室主任戴滨华带领调研组,前来洛南县开展《陕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选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异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占武、副县长景建民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介绍、详细询问,先后调研了陕西中天佳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石门镇人影工作站、景村镇八一村红仁核桃基地。陕西中天佳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洛南县卫东工业集中区,主要经营新能源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太阳能发电站、风力发电站,太阳能光伏发电与荒山绿化、生态观光、现代农业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开发。石门人影工作站是集气象监测、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为农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气象工作站,也是洛南县北部冰雹主要路径上的重要站点之一,承担着县城北部防雹增雨的主要任务,防御范围为石门镇、石坡镇部分地域。
座谈会上,洛南县汇报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与会部门、市县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分别围绕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依靠气象科技、服务农业生产”的工作方针,抓投入、强基础,抓培训、提水平,抓制度、促规范,抓管理、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各项气象工作。今年以来,已成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2次,发射火箭弹7发,实施防雹作业3次,消耗炮弹300余发,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冰雹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为我县农业稳定生产、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调研组强调,本次深入调研既是对立法工作的需要,也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需求,希望省市县各级人大凝聚共识,共同努力,切实做好《陕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全省气候利用水平实现新提升。(县电视台 魏薇 陈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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