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洛南县人大常委会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洛南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21号办

来源:洛南县人大办  发布:admin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4-05
      洛南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议案转建议21号办理方案
洛南县水务局
(2014年3月27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任务,推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人大代表的满意率,切实解决好洛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使建议所提问题落到实处。
二、总体目标
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关于洛河隐患亟待治理的建议)办理的总体目标是:走访代表与建议人见面,认真了解和听取代表对河道隐患治理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我县河道治理的工作实际,研究解决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合实际予以解决,并及时给代表予以答复;直至代表理解和满意。
  • 主要任务
(一)提的“整治洛河上游排污和倾倒垃圾于河水的做法,确保县城等的饮水安全”的建议,水污染治理我局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治理。
(二)提的“依法从严管理河道,切莫采了砂子,掏空了堤埝根基,遇上泄洪将会堤决埝垮地毁,直接危及村庄安全”的建议,按照洛河干流2010—2015年河道采砂规划及2014年采砂实施方案,我们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做好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整治洛河流域河道采砂秩序,查处和取缔河道内的乱采滥挖行为,使违法采砂影响河道安全的行为人得到有效打击,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通过代表建议办理,使洛河流域河道管理县、镇、村三级管理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使河道采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使河道行洪畅通和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争取国家除水患、兴水利之专项资金,下狠心加固河堤,植树美化,收一劳永逸之效,得保堤路和村庄安全之果”的建议,伊洛河作为洛南县第一大河流,有是黄河的一级支流,伊洛河治理规划已列入国家2013-2015年中小河流及重要支流规划。2012年7月份已经由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进行可研设计,于2013年4月份通过黄河水利委员会通过评审,同时上报国家水利部待批,目前已经由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设计,预计今年前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待批复后进行施工治理。
四、时间步骤
为了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如期完成,将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座谈、走访、弄清问题。(3月25至4月15日)
由承办领导牵头组织承办人员与代表取得联系,面对面真诚沟通,了解真实意图,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二)组织力量,搞好调研。(4月16日至4月25日)
要抓住建议反映的主要问题,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与代表进一步沟通,并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络,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力求达成办理共识。
(三)研究措施,狠抓落实。(4月26日至5月31日)
对人大代表 “关于洛河隐患亟待治理的建议” 所反映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能够解决的,就立即解决;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确定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谅解。
   (四)征求意见,确保满意。(6月1日至6月15日)
    在答复前,必须通过上门走访、座谈沟通等方式,说明具体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相互沟通,确保办理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代表的认可。
(五)收集整理意见,正式答复。(6月16日至7月15日)
办理工作结束后,要主动收集或征求有关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意见,将办理情况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由分管副局长对答复意见进行审核,规范格式,送交提建议人签署意见后,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再报县政府办督查室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呈送人大代表,并报县人大和县政府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水务局成立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水政执法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水务局水政股、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并组建代表建议办理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从局水政股、水政监察大队、水保站抽调人员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落实和专项整顿。
(二)规范办理,确保质量。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要坚持以“代表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征求他们对答复意见的建议看法和整个办理工作的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在确保代表满意的基础上,以正式文件答复,并经分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签发,按规定格式行文。
(三)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办理工作,确保代表理解、支持和满意。水务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将办理进度、质量和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洛南县人大常委会主办    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办    洛南县电子政务中心技术支持

网站投稿邮箱:luonanrd@163.com        陕ICP备12007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