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7日在洛南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洛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芳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洛南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市中院正确指导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扣全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大局和全市法院“1162”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司法保障、新闻舆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狠抓执法办案要务,服务追赶超越大局
2017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9件,比2016年的1738件增加681件,审执结2351件,比2016年的1693件增加658件,收结案分别上升39.18%和38.87%,收结案数量创历史新高。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着力建设平安洛南。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助力平安洛南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98件,审结190件,结案率为95.96%,判处罪犯292人。依法审理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8件,判处罪犯89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理涉案资金累计达4.3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9件,判处罪犯69人,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法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耕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26人,守卫洛南碧水蓝天。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15人,强化打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化解附带民事纠纷10件,兑现被害人经济损失164万元。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全力服务发展常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383件,审结1347件,结案率97.4%。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妥善处理涉及重点产业、重大工程和新类型合同、股权转让、金融纠纷等案件,稳妥处理了76名原告与洛南县九龙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使涉案标的1802万元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促成了企业正常生产,双方再度合作的双赢局面。深度护航旅游产业,成立了旅游法庭,助力旅游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强化家事案件和涉民生案件审理,积极做好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和涉及精准扶贫的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司法网络,助力社会和谐发展。
(三)监督支持依法行政,致力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强化司法审查职能,稳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共受理行政案件193件,审结188件,结案率97.41%。扎实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签发了商洛法院系统首份律师调查令,成功审理了陕西省首例因未修建人民防空地下设施受到行政处罚而引发的“民告官”案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与政府机关建立了行政应诉联络机制,加大协调和调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 6件,放弃诉讼17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有针对性地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7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民告官”庭审活动14场次,使庭审成为普法培训课堂。
(四)全面打响攻坚战,聚力破解执行难。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645件,执结 626件,执结率97.1%,执行标的5343.15万元。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管理系统,规范执行行为,分解细化执行指标,配齐配强人员装备,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远程指挥和四级法院互联互通,执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健全完善执行财产发现处理机制,采用“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控、移送执法机关布控、公告悬赏等措施,最大限度发现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移送公安机关布控被执行人57名、查控车辆14台。强化执行惩戒机制,依法采取曝光、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追究拒执罪4人、已经判处2人,司法拘留45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1名。壮大执行声威,相继开展“执行会战”、“春雷行动”等专项活动, 63名被执行人慑于强大攻势主动履行了全部或部分法定义务,促进了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的不断提升。
二、优化审判管理监督,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绩效考评,提升案件质效。强化审判管理,利用信息化平台严控案件流程、关键节点,加快办案进度,推动审判提速,结案率达到了97.19%。完善质效评查体系,开展案件、庭审和法律文书评查,倒逼质效提升,共评查案件2247件、评查庭审93场(次)、评查法律文书1973份。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将办案全程纳入业绩管理,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推进、重点约谈、年终考评”,对案件质效指标逐项考核。狠抓规范化建设,出台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管控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规范执法办案。强长项补短板,收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不断上升,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二)推进阳光司法,确保透明公正。强化法院公众服务网、微博微信和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运用传统和信息化相结合手段,持续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巡回就地审理各类案件1080件,制作送达司法公开告知书6731份,视频微博直播庭审116场次,网上公开法律文书2486份,编发工作简报25期,网上刊发信息稿件314篇,编印诉讼须知等材料5300余份。同时深入集镇、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52场次,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63件,有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三)完善便民举措,提升司法效果。着力提升诉讼服务等级,建成了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诉调对接、立案受理、诉讼服务、信访接待“一站式”办理、“集约化”服务。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采用传统立案方式与信息化立案方式相结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到了93%以上。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发放执行救助金104万元、减免诉讼费34.04万元,让困难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对涉及精准扶贫案件、涉农案件和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建立绿色快捷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切身之困。
(四)转变信访工作理念,力促信访形势好转
坚持做好信访维稳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风险提示、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和领导接访、下访等制度,采取重点督办、联动化解等措施,排查化解信访纠纷67件、消除信访隐患24起、化解信访积案2件,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坚持将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实行诉访分离,采用“双合议”制报结信访案件3件。坚持做好关键节点的信访维稳管控,党的十九大期间,我院及早安排部署,成立了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突小组,开展信访案件和信访隐患排查,实行信访维稳日报告周研判制度,全力做好稳控化解工作,确保了十九大期间未发生一起非法上访事件。
三、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顺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审判机制方式改革和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激发改革动能:一是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遴选员额法官27名,组建了审判团队,由员额法官签署裁判文书,全面落实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研究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财物省级统管改革任务。二是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示范效应明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100%,案件质量效率显著提高。三是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根据繁简情况对案件及时分流,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比率,简易程序等适用率达到了73%,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四是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根据婚姻家庭纠纷、抚养继承纠纷案件特点,建立健全家事调解、未成年人保护、家暴受害人救助机制,实行财产强制申报、人身保护令等制度,为完善家事审判积累经验。五是巩固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124起。西安市、渭南市、铜川市政法机关相继来院交流学习,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四、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倾力攻坚精准脱贫
2017年,我院承担了三要镇话庙村64户219人的精准扶贫任务,按照“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的工作要求,我院多次深入实地调研,数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驻村工作队,55名干警与贫困户结成亲戚,制定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扎实开展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工作。建成了新型农民大讲堂,举办核桃科管、种植养殖等培训班,让贫困人员掌握脱贫技能。运用“支部+农户+合作社”模式,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动员贫困户入社,带动脱贫增收。实施整修堤坝、修建硬化通村通组公路、硬化贫困户院落、修建文化广场,建设标准化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改善工程,我院从经费中挤出资金50余万元、提供物质装备价值10余万元、争取项目建设资金150余万元,为2018年扶贫工作整村推进奠定了基础。
五、始终坚持强基固本,奋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落实从严治院从优待警方针,以能力、作风、廉政建设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抓党建、强队建、促审判,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五个扎实加快追赶超越”学习教育和“公平正义铸党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增强队伍政治定力,坚定工作政治方向。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司法水平。利用“洛南法院大讲堂”、“法官教法官讲坛”等阵地和上级法院培训等各种平台全方位开展业务学习培训,鼓励干警提升学识学历,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干警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加大“八项规定”落实力度,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信息化控制中心、审判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的设备与功能,推进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后勤服务、政务管理等工作信息化综合运用,实现了信息化与审判执行业务、司法便民服务的深度融合,信息化3.0版初具雏形。
六、坚持党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县委汇报法院的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切实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到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办理代表议案。不断健全完善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21场次、监督审判执行活动6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60余条,针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我院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洛南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回顾2017年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办案压力持续加大。二是少数干警业务素质偏低、工作作风不实,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审判大楼欠账较多,已批准立项的兑山、景村、三要人民法庭尚未动工建设。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扣追赶超越大局和“1162”工作思路,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决战脱贫攻坚,全力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促进司法能力新提升
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形势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强化干警业务教育培训,利用一切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学习法律知识和办案业务,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深入整治“四风”,使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二、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新职能
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法院的使命担当,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追赶超越大局中去谋划,创新审判工作思路,突出执法办案要务,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服务民生;强化司法审查职能,深化行政司法互动,实体解决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健全落实执行工作各项机制,开展“百日执行”等专项活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扎实开展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五进”和庭审直播、行政执法培训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社会治理和创新。
三、深入推进管理与创新,不断释放改革新动能
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改革创新要求,持续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完善绩效业绩档案,实现审判管理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审判质效管理新机制。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继续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和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释放改革新动能。
四、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诠释司法为民新内涵
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法院公众服务网、微博微信和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大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继续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和涉诉信访改革,坚持传统便民方式和信息化便民方式相结合,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五、深度推进信息化工作,建设阳光智能新法院
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新要求,牢固树立“互联网+”新理念,建成移动诉讼服务、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和审判执行管理系统,深化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推进信息化与法院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审判执行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及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合作共享,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各位代表,迎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2018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实现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洛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部分用语说明
1、“1162”工作思路:是市中院在2015年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的“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一个核心,突出六加强、六提升,实现两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具体为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一个目标),强化审判质效核心(一个核心),突出加强服务大局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司法为民提升司法亲和力、加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六加强、六提升),真正实现服务保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突破(两个突破)。
2、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内容。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人民法院审判为中心,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3、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3月1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确定“四个基本”工作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4、“总对总”、“点对点”:“总对总”即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全国各大商业银行对接,能便捷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大商业银行的存款。“点对点”即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是指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与省内各大商业银行对接,能便捷查询被执行人在省内各大商业银行的存款信息。
5、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简称。《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执行到位率:是指人民法院已执结案件到位标的与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标的之比的百分比。执行到位率越高,说明人民法院通过执行程序实际实现申请人权益的整体效果越好。
7、诉访分离: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依法导入司法程序,按照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8、“双合议”制度:是信访审查、化解机制。首先由一审法院组成信访合议庭对信访案件进行审查,审查作出结论并答复当事人;信访当事人如不能息诉罢访,再由二审法院组成信访合议庭对案件及一审法院审查的结论进行再审查。
9、员额法官:指人民法院对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推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并将员额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根据中央要求,员额法官比例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
10、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就是将部分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上级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2014年12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商洛市各县区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洛南和商州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洛南法院负责商州、丹凤、商南辖区的行政诉讼案件;商州法院负责洛南、山阳、镇安、柞水辖区的行政诉讼案件;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11、智慧法院:指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智慧法院面向法官、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网络办理和全流程公开,充分挖掘利用古今中外海量司法案例资源,探寻新形势下司法规律,提高司法预测预判、应急响应等能力,为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提供支持,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12、信息化3.0版: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提出在已经建成的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化2.0版基础上,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推动信息化转型升级,逐步建成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以“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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